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学院2017年度教师序列职务评审工作参照《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川建院〔2018〕11号)、《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校内评审办法(暂行)》(川建院〔2014〕107号)完成相关准备工作。按照评审程序要求,结合目前学院岗位余额,经2018年3月30日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对2017年度申报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业绩、科研教学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议,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正高通过人员(编内5人):
桂芳茹 李 涛 张 邻 李 建 周明长(研究员)
二、副高通过人员(17人,含人事代理5人):
彭 丽 李璇琼 邱 亮 陶 勇 彭 佳 温立军
张芳芳 张爱莲 高彦芝 文娟娟 康 成 吴 娜
郑 丽 李 磊 詹 丽 卿 婷 裴寒蕊
三、讲师通过人员(人事代理人员54人):
赵剑莉 韩 艳 吴 边 高建华 田 芳 彭笑川
李志伟 赵天彪 言志超 袁国栋 吴 楠 徐成东
马 婷 吴英男 赵 莹 李婧妮 钟 声 石亚麋
李佳南 段田恬 汤继磊 杨 阳 张 诚 邱娜灵
刘洁岭 孙园园 叶小东 杨敖霜 杨元意 高翠翠
杜 盼 刘 红 高 燕 王 岩 李乐毅 赵 强
李 晨 尹 伊 唐立达 赵世广 郑 重 杨静秋
何 洋 陈思娇 刘 丹 谢 媛 彭 峰 李 月
陈君丽 罗小春 魏叶莹 兰婷婷
李雪梅(员工编号2014100901) 龚 宇(五冶职工大学)
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3日-10日。期间教职员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监审处反应情况。
电 话:0838-2659181
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