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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进修访学工作的通知
2018-04-13 16:37   人事处

各教学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拓展教师培训途径,现就2018年度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进修访学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此次进修访学选派教师,由各教学系部依据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教学评价、系部贡献等因素择优选派。同等条件下,在学院工作年限更长者优先。
择优选派一定以不影响各教学系部正常教学工作为基础,学院综合确定选派人选。
二、清华大学进修访学教师
(一)接受对象
经学院人事部门推荐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修教师一般不超过40岁,访问学者一般不超过48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讲师以上职称,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美术学院要求5年以上),经清华大学审核通过。
申请访问学者,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教学及学术研究工作方向应基本一致,本人在所申请专业方向有代表性的成果。
(二)进修方式与要求
1.进修教师期限为一学期(半年),全脱产学习;访问学者工作期限为一学年,全脱产学习。
2.进修教师
按规定进修期间需选修三门课程,即主修课一门、辅修课两门;应参加教辅工作,一般要求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参加主修课的教学工作(包括辅导、批改作业、辅导实验及备课、试讲、考核等),在此基础上写出主修课教案(或主要部分教案);主修课应是申请进修者在学院正在讲授或即将讲授的课程。
在填写《清华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时,申请进修者可根据进修目的填写拟进修的三门课程,待进修教师入学后,清华大学将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申请进修者提出的要求,若所申请的课程未开设或受课容所限确实安排困难,与进修教师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3.访问学者
每学期应至少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并在课题组作一次学术报告,汇报工作成果。访问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包括研究、教学工作及其成绩等方面的个人全年总结,填入《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导师对访问学者的论文和在校期间的表现写出评语。按期完成工作计划,结业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并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
4.特别说明
受条件限制,清华大学实验类课程,以及外语系、美术学院不接受进修教师。
(三)申请手续
1.网上填写报名基本信息
申请者请在2018年4月13日至5月20日期间,进入报名网站: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点击网站页面中的“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学生类别为进修教师或访问学者,然后完成全部基本信息的填写,并上传本人蓝底小2寸电子版证件照。
2.查询初审结果
申请者可在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系统查询。若已通过初审,即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若未通过初审,请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申报条件。
3.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
初审通过后,申请者可登录系统下载体检表及导出个人申请表。打印体检表,按要求进行体检(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下载好的申请表中填写表格中的余下内容,用A4纸打印,由申请者所在系部(系部根据学院选派原则确定人员)于5月24日上午十点之前统一报送以下纸质资料(均一式一份)至学院德阳校区行政楼人事处B309办公室,加盖公章后人事处统一寄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处。
(1)申请进修教师提交的资料
1)清华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3)清华大学访问、进修人员健康检查表
(2)申请访问学者提交的资料
1)清华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2)清华大学访问、进修人员健康检查表
3)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近1-2年内代表个人研究水平的成果、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4.查询录取结果
经清华大学审核同意后,于7月初由继续教育处签发“清华大学接受进修教师通知书”和入校注意事项。申请进修者可在7月10日左右登录系统查询并打印通知书等资料(清华大学不再另行邮寄纸质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清华大学进修教师管理办法》(附件1)、《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管理办法》(附件2)。
2.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进修教师的资格。
3.因清华大学住房紧张,进修教师需自行安排住宿;小部分访问学者可集中安排住宿,清华大学未安排住宿的教师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资格审核事宜由清华大学负责,学院不负责解释。
5.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办理院内手续,按规定时间报到。
三、北京大学访问学者
(一)接受对象
申请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二)学习方式要求
国内访问学者的学习期限必须为一年,学习方式为全脱产。脱产学习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访学期间,不强制要求选课,但应完成至少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结业论文。申请时,可参考《2018--2019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附件3)或查询教育部的相关网站。访学结束,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发给《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及工作成绩考核表。
(三)住宿安排
因北大校本部住宿条件有限,住宿安排在校外的圆明园校区。
(四)申报方式流程
使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申请系统”网上申报。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具体网上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教师在2018年4月13日至4月30日之间,登录申请系统http://www.oce.pku.edu.cn:8080/,注册登录后提交申请信息,必须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访问学者只能选择一个院系的一位教授,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进行重复申请,每个身份证号只可申请一次。
2.查询初审结果
申请教师可在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如初审已通过,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如初审未通过,请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进修访问条件。如因信息不全初审未通过,请修改补充个人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
3.邮寄正式申报材料
初审通过后,请申请教师于一周内在系统打印《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申请表由由申请者所在系部(系部根据学院选派原则确定人员)填写审查意见并于5月10日上午十点之前统一报送以下纸质资料(均一式一份)至学院德阳校区行政楼人事处B309办公室,加盖公章后人事处统一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处。需要提交邮寄的材料如下:
(1)《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2)个人体检表——下载<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健康体检表>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工作单位盖章)
(5)工作证(或校园卡)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6)职称评定证书复印件
4.查询复审结果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综合考虑申请者情况,于6月底网站公布最终结果。申请者可登录网站或申请系统,查询复审结果。
5.入学通知及交费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在6月30日前发布录取信息,并由个人自己打印入学通知书和报到须知。学费交纳方式以发布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进修访学资格。
2.资格审核事宜由北京大学负责,学院不负责解释。
3.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办理院内手续,按规定时间报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13日

附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进修访学系列资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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