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申请,经四川建院人事处初审,拟推荐其参加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何湘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建筑系专任教师。1995年7月、2001年6月分别毕业于成都电大土木工程专业和西南交大城市规划专业,2001年9月获得双专科毕业证明书,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2007年4月取得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2012年被评为全省创先争优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该同志1985年7月—2013年3月在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四川省空间规划研究院)工作,作为工程主办人或科研项目主持人完成了南部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新津县新崇路绿化改造设计等数十项规划设计工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园林小城镇技术标准》研究等科研课题。
2013年4月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风景园林系工作,从事景观园林规划设计和园林工程技术的科研与教学工作。曾任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园林工程教研室主任、园林教研室主任。现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建筑景观规划专业学部委员。完成了《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名胜区规划》等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作为科研项目主持人完成了《四川省湿地公园设计导则》课题。
该同志积极参与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学术团体活动,现为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古建园林专委会委员、成都市风景园林学会个人理事、四川省住建厅高级技术职称评审专家、四川省人社厅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命题专家。在园林规划设计和园林工程技术的教学和科研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经验,同意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8日,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学院人事处办公室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38-2658120
学院党委教师部(人事处)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