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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胡兴福同志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公示
2022-11-07 08:5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697号),我院拟推荐胡兴福同志参与申报(已于2016年申报获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因《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期为3年,2019年申报续聘,故于2022年申报续聘),现公示如下:

胡兴福,男,教授,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2013年度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21年度四川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公示时间为11月7日—11月11日。任何人对推荐人选有任何意见和情况须反应的,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实名向人事处举报。

受理电话:0838-2659181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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