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重点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一般应具备省部级表彰等荣誉基础。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以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用爱心守护“折翼天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投身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做出积极贡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二、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人选应能够代表新时代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平,事迹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二)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人选报送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如有推荐人选(限报1名),请将“最美教师”推荐人选表(电子版)于3月10日18点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李雁蓉 马 楠
联系电话:0838-2652470
OA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2.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人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