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政策法规 | 人事工作 | 师资工作 | 职称工作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2026年度“江崇奎教育奉献奖”和“沈洪奖教金”的通知
2026-04-25 14:37   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结合《江崇奎教育奉献奖评选办法》(川建院〔2022〕90号)和《沈洪奖教金评选办法》(川建院〔2023〕54号),现将2026年度“江崇奎教育奉献奖”和“沈洪奖教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院从事一线教学或辅导员工作的优秀教师均可参评;每年各表彰1名。已经获奖者不再重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承担工作任务,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政治学习以及学院其他活动;

(三)专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教学评价优,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专职辅导员: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爱戴;

(四)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工作量达标(年均课时或折合课时346学时以上),在我校专职从事教学或辅导员工作6年及以上;

(五)近五年没有出现过师德失范行为、教学事故;

(六)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七)近五年至少获得1次优秀教师奖或优秀辅导员奖。

三、推荐名额

“江崇奎教育奉献奖”和“沈洪奖教金”教学单位可各推荐不超过1人。

四、工作安排

时间          部门        工作内容

4.27-5.9    各教学单位   成立初评小组,按规定程序对本单位参选人进行筛选与推荐工作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5.11-5.17   人事处       将教学单位推荐人选报评选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产生正式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方式:微信公众号发推文,标题记得修改为“江崇奎教育奉献奖”和“沈洪奖教金”候选人展示)

5.18-5.21  各教学单位   组织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将投票结果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如果候选人没超过5个,可省略这轮投票,直接进到教代会投票)

5.22-5.29   人事处      将各教学单位投票的结果进行汇总,按得票总数从高到低,选出前5名作为入围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5.30-6.5     工会       组织教代会执委委员对入围人选进行投票,得票数最高的人选作为最后表彰人选。

7月         人事处      表彰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发文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及投票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推荐人员填写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务必于5月11日12:00前报送人事处B235办公室。

(三)江崇奎教育奉献奖和沈洪奖教金不能同时申报。

(四)已经获奖者不再申报以上任一奖项。

 

附件:1.江崇奎教育奉献奖评选办法

2.沈洪奖教金评选办法

3.江崇奎教育奉献奖评选申报表

4.沈洪奖教金评选申报表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学校2026年度... 05/13
· 关于开展学校2026年度... 05/13
· 关于2026年度校内公开... 05/13
· 关于开展学校2026年度... 05/13
· 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杰... 05/12
· 关于评选2026年度“江... 04/25
· 关于开展第十届教师风... 04/24
· 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 04/03
  热点文章

Copyright ©2013-2026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综合办公楼,电话:0838-2658120;(成都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区万桂路388号综合办公楼,电话: 028-89339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