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确保2019年度教师职称评审顺利进行,现将教学项目科研计分认定资料汇总和集中公示的相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段
根据2019年度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的时间进程安排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认定范围: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25日期间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成功或已结题的教学项目。
二、项目组认定方案提交和所在单位审核
1、项目负责人牵头,完成《××教学项目骨干成员及工作任务清单一览表》和《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类项目科研量化计分认定分配表》(新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将本项目分值的分配情况在团队成员内进行通报,团队成员无异议后,将两张表(电子版)和项目佐证支撑材料(电子版)上报到本单位分管领导。
2、各单位分管领导对本单位涉及的所有认定项目的,进行审查并在本单位公开通报无异议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集中本单位所有认定项目的《任务清单一览表》、《认定表》和项目支撑佐证材料,电子版发教务处 田春园 老师QQ邮箱:5856615@qq.com;并将所有项目《任务清单一览表》、《认定表》和支撑材料打印,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B214办公室。
以上工作截止时间:10月28日12:00之前。
三、资料审核和公示
教务处会同其他归口管理部门集中对项目认定表审核后,将各项目计分认定分配情况,面向全院公示。
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会同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审批认可,项目负责人将完成审批手续的分配表复印给团队成员。
四、认定纪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公正、公开、公平进行分值分配,并按要求进行通报,否则如出现异议,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
2、各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应做好审核、通报工作,否则如出现异议,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3、项目在公示期间,一旦出现异议并查证属实,将暂停该项目的认定。
4、对项目有异议者,需实名向教务无处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双高”申报结果还在公示,不在本次认定时间范围之内。
2、优质校建设,还未结束,不在本次认定范围之内。
3、省级骨干职教集团、中澳共建-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教育厅还没有最终公布结论,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4、项目成员组成和分值分配有异议的,本次不予认定。
5、未提供支撑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认定。
特此通知。
附:
1、《××教学项目骨干成员及工作任务清单一览表》
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类项目科研量化计分认定分配表》(新表)
3、教学项目量化计分办法(务必认真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