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川建院〔2019〕114号)、《关于对<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及量化评审细则>解释与补充说明的通知》(川建院〔2020〕99号)、《关于对<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说明的通知》(川建院〔2021〕161号)、《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考核评分标准》(川建院〔2014〕45号)自颁布施行以来,在学院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更好地适应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新需要,学院决定对《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修订,现面向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征求意见。因该文件关系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部门广泛发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原有文件,积极对文件的修订提出合理化建议。
请3月18日前将部门汇总后的书面建议送人事处B332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396236986@qq.com
联系人:马楠 林小芳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
2.专业技术职称量化评审细则
3.《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及量化评审细则》解释与补充说明
4.关于对<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说明的通知
5.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