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政策法规 | 人事工作 | 师资工作 | 职称工作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职称政策>>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送审及免送审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4-08-30 10:19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24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送审及免送审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需送审两项科研代表成果,两项科研代表成果必须同时提交,且只能送审一次。

(二)送审成果应与本人申报学科或专业一致或相近,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署名(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及以上论文。思想政治学部教师可送审相应级别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成果级别按科发院发布的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认定。

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论文中注明通讯作者,可认定为论文的通讯作者:

(1)本人是院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变更后成为课题负责人的情形除外),且论文为课题组成员基于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

(2)本人是研究生导师,论文为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相关论文或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2.科研项目: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市厅级及以上已结题的科研项目(不含院级项目);

3.教材或著作:公开出版且本人为主编(排名第一)或第一作者;

4.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5.获奖成果:

(1)市厅级科研或教学成果最高奖(排名第一);

(2)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不论排名)。

注:(1)获奖应为学院统一审查、推荐申报,获得的各级政府评选的奖项;(2)同一成果,不重复送审。

(三)科研代表成果由科发院统一审核通过后,方可送审。

二、免送审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成果免于送审:

1.有发表在《SCIENCE》(《科学》)的论文(不论排名);

2.有发表在《NATURE》(《自然》)的论文(不论排名);

3.有发表在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二区及以上的论文(以中科院分区为准)(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有发表在SSCI(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二区及以上的论文(以中科院分区为准)(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有省部级及以上由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国家级奖排名前10,省部级最高奖排名前7,省部级第二高奖排名前5,省部级第三高奖排名前3,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排名依据)。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单项可累计),成果免于送审。如只具备下列一项成果,则还需送审另一项成果:

1.有发表在CSSCI(南大核心期刊目录)核心库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有发表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EI期刊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主编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排名第一);

4.主持建设的课程获得教育厅或教育部认定(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等);

5.获得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省级最高奖及以上(持有证书或文件);

6.申报辅导员序列职称者获得四川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第二高奖及以上(持有证书或文件);

7.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以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最高奖及以上(排名前2,持有证书或文件);

8.获得教育厅思政课教师“精彩一课”教学比赛(或其他相同比赛)最高奖(持有证书,附文件);

9.获得教育部思政类教学展示竞赛(或其他相同比赛)第二高奖及以上(持有证书,附文件);

10.获得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第二高奖及以上(持有证书,附文件)。

(三)符合学院免送审条件的,需填写免送审成果认定表(见附件),佐证材料附后。

三、送审资料准备

1.送审科研代表成果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和电子版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分别用pdf格式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2.送审资料要求:

(1)论文需复印内容为刊物封面、文章所在目录、文章内容、刊物封底。(有检索报告需附在论文前)

(2)著作或教材需复印内容为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主要编写章节、封底、合同。(如有多余原件尽量附原件)

(3)项目需附内容为①立项申报书,其中项目成员(需盖章)、单位审核意见页(需盖章)②立项文件③结题申报书的封面、项目成员(需盖章)、单位审核意见页(需盖章)④结题文件。

(4)发明专利,需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方案。(专利方案可以在国家知识产局网站下载)

3.装袋要求:

(1)需准备三个档案袋,档案袋正面贴封面,底部贴封底,封面、封底详见附件,需完善个人信息后打印粘贴。

(2)三个档案袋里分别包含①空白的专家鉴定意见表一份②纸质版的两项科研代表成果。

四、送审资料收取时间

送审资料截止收取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学校2026年度... 05/13
· 关于开展学校2026年度... 05/13
· 关于2026年度校内公开... 05/13
· 关于开展学校2026年度... 05/13
· 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杰... 05/12
· 关于评选2026年度“江... 04/25
· 关于开展第十届教师风... 04/24
· 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 04/03
  热点文章

Copyright ©2013-2026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综合办公楼,电话:0838-2658120;(成都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区万桂路388号综合办公楼,电话: 028-89339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