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厅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8〕1085号)要求,结合学院年度考核制度,现将2018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领导
学院2018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李辉、胡兴福、吴明军、张曦、胡起朝、黄志祥、刘岚、肖进、许辉熙、张莉、刘继强、包宗贤、李玮、戚燕等14位同志组成。
李辉同志任组长,胡兴福、胡起朝同志任副组长。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肖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杜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考核范围
(一)2018年度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二)挂职借用时间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由挂职借用单位进行考核。
(三)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新进硕士应届毕业生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年度考核应当以聘用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学院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依据考核相关规定,按比例分配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名额(见附件1)。
(四)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年度考核标准和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数。(因今年机构调整,变动人员均在现所在单位或部门参加考核。)
四、考核基本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以党政联席会议形式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以工作职能归口,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所属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党群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行政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教务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负责考核;学生工作由学生处牵头负责考核。)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三)各考评工作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工作实绩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1月11日前完成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报送单位、部门人员的个人《考核登记表》以及《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2019年1月18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年度考核等次。
(三)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学院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的公示。公示结束,行文发布。
(四)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
六、其他事项
年度考核是教职工职称职务晋升、岗位竞聘、各种评优报送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的归档。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工作人员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18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4.2018年全院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