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住建厅人事教育处《关于填报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信息的函》的要求,现将有关信息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1.已取得住建系统建筑环保工程系列、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工。
2.有意向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工。
二、填报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5年9月2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报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非住建系统(如: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评的工程系列职称人员不填。
2.无住建系统职称,但有意参评老师,仅填基本信息。
联系电话:0838-2658120
OA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