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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学院教师序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9-04 10:07   人事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院人事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教师序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9月4日,人事处通过网上办公、人事处网页、人事工作QQ群、四川建院高级职称评审QQ群(186709777)发布《高级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学院评审文件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人自行下载《高级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
(三)申报人填写《高级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电子和纸质表格交所属系部进行资格初审;
(四)各系部将初审合格人员的《高级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和A3简表(纸质和电子表格)以及初审合格人员人数、名单(以报告形式)报送人事处,截止时间9月8日16:00。
(五)9月11—15日,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复审,9月15日16:00前各责任部门将审核结果报人事处。
    二、外送论文鉴定
(一)收取论文时间:集中收取论文为9月3日—4日,截止时间:9月4日16:00。
交送审论文同时预收取本次外送论文鉴定费1000元整,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实际送审费用多退少补。
(二)外送论文:人事处统一收取后,将科研论文外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三、学科组组织评审
人事处汇总申报个人专业,通知各学科组,由学科组组织本学科组高级职称评审,评审表决分数结果统一报送人事处,截止时间9月27—29日(暂定,涉及到校外专家的人选)。人事处将学科评议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收取申报材料
统一收取参评教师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公示所有参评人员的职称申报材料(含业绩和师德师风)。
公示时间:9月18—22日(暂定)。
    五、学院评审会
10月16日—27日(暂定),拟召开学院评审会,因涉及校外专家参会,时间为暂定。
    六、评审推荐结果公示
学院评审会后,人事处对会议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暂定)。
    七、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11月中旬(暂定)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备注:标注为“暂定”的时间安排,将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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